關于擬授予張家口等市“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范城市”稱號的公示
為深入貫徹實施城市公共交通優(yōu)先發(fā)展戰(zhàn)略,持續(xù)深化國家公交都市建設,,根據《交通運輸部關于做好“十三五”期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范工程驗收有關工作的通知》(交運函〔2021〕501號)等有關安排,,經創(chuàng)建城市申請、省級審核,、專家組驗收,,張家口,、臨汾、烏海,、盤錦,、通化、牡丹江,、常州,、揚州、宿州,、阜陽,、蚌埠、蕪湖,、上饒,、棗莊、煙臺,、濰坊,、威海、許昌,、新鄉(xiāng),、宜昌、婁底,、佛山,、凱里、玉溪,、保山,、寶雞、喀什,、伊寧等28個城市初步達到創(chuàng)建標準,,擬授予“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范城市”稱號,現予以公示,。公示期限為2023年4月28日至5月9日,。
請社會公眾對上述城市國家公交都市創(chuàng)建、城市公交企業(yè)欠薪欠保等情況進行監(jiān)督,。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,,請在公示期限內向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反映。
傳真:010-65293703,,
電子信箱:[email protected],。
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
2023年4月28日
(https://xxgk.mot.gov.cn/2020/jigou/ysfws/202304/t20230428_3814433.html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