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17日,,廣東省教育廳等四部門發(fā)布《校園商超規(guī)范管理指導意見(試行)》?!兑庖姟访鞔_,,中小學、幼兒園一般不得在校內設置校園商超,,已經設置的,,要逐步退出。寄宿制中小學可根據學校實際需求,,征求家委會和學生代表意見后,,經學校領導班子、校代會或教代會等方式集體討論后決定,?!兑庖姟穼⒂?025年1月1日起實施,有效期3年,。(12月18日《羊城晚報》)
“校園商超”的負面影響顯而易見,。除了售賣文具之外,“校園商超”更多的是售賣零食,,特別是有不少高糖,、高鹽、高脂的“三高”食品以及缺乏營養(yǎng)的“垃圾食品”充斥其中,;“校園商超”的存在,,在一定程度上會分散學生的注意力,,臨近下課時心里想的是去小賣部買零食。
廣東出臺“校園商超禁令”,,從源頭上掐斷垃圾食品進入校園,,無疑是著眼于學生長遠發(fā)展的必要之舉,,有助于打造更為純凈,、健康的校園環(huán)境。不過,,政策的生命力在于執(zhí)行,,“校園商超禁令”的出臺只是第一步,關鍵在于后續(xù)能否切實有效地落實,。
實際上,,校園禁商超不是新規(guī)定。早在2019年,,教育部,、國家市場監(jiān)管總局、國家衛(wèi)健委三部門聯(lián)合制定的《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(yǎng)健康管理規(guī)定》第二十條明確規(guī)定,,“中小學,、幼兒園一般不得在校內設置小賣部、超市等食品經營場所,,確有需要設置的,,應當依法取得許可,并避免售賣高鹽,、高糖及高脂食品,。”
然而,,從這幾年的執(zhí)行情況來看,,“校園商超禁令”大打折扣,在不少地方,、不少學校儼然淪為一紙空文,,很多中小學、幼兒園仍然設置了小賣部,、超市,。
“校園商超禁令”要做到令行禁止,必須斬斷背后的利益鏈,。首先,,教育主管部門要強化監(jiān)督與管理,建立嚴格的檢查機制,,定期對學校進行巡查,,并明確校長,、園長為第一責任人,學校違規(guī)設置“校園商超”的,,對學校領導要予以嚴肅處理,,嚴厲問責,絕不姑息遷就,,特別是存在利益輸送的,,要依法追責。其次,,政府應加大對學校的財政撥款,,彌補校園小賣部租賃費的損失,增強學校禁設商超的動力,。再者,,學校要科學化設置午餐開飯時間,人性化允許學生自帶安全,、健康的水果,、零食進校園,滿足學生的合理需求,。(何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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