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,記者從滕州市檢察院了解到,,經該院提起公訴,被告人向某某因盜竊罪被判處拘役3個月,,緩刑6個月,,并處罰金3500元。該案是滕州市檢察院辦理的首例盜竊虛擬網絡財產案件,。
據了解,,來自重慶市的90后向某某,小學文化水平,,通過網上應聘在一家文化傳媒公司打工,。2018年11月的一天早上6時許,,向某某經過公司吧臺時,發(fā)現(xiàn)同事王某某的手機正放在桌上充電,;環(huán)顧四周無人,,向某某心生歹念,將手機偷走,。盜竊得逞后,,向某某悄悄離開了公司。向某某打開被盜的手機進入頁面查看了一番,,后將王某某手機軟件內的虛擬禮物“浪漫櫻花”三個以及“錦鯉”兩條出售和贈送他人,。
當日早上8點鐘,王某某上班時發(fā)現(xiàn)前日晚放在吧臺上的手機不見了,,找尋無果后才意識到是被盜了,,遂報了警。同年12月13日,,犯罪嫌疑人向某某在重慶老家被抓獲歸案,。2019年1月份,犯罪嫌疑人向某某涉嫌盜竊罪一案,,由公安機關移送至檢察院審查起訴,。
在審查案件過程中,辦案檢察官發(fā)現(xiàn)被盜手機經市價格認證中心認定價值為人民幣1000元,,未達到山東省盜竊罪刑事立案標準,。另外,案卷中的“浪漫櫻花”“錦鯉”這兩種虛擬禮物價值只有犯罪嫌疑人供述,,無其他證據印證,。辦案檢察官通過自行補充偵查,確定三個“浪漫櫻花”價值人民幣2250元,,兩條“錦鯉”價值人民幣180元,,被盜物品總價值為人民幣3430元。
犯罪嫌疑人向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,竊取財物,,數額較大,其行為觸犯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四條之規(guī)定,,犯罪事實清楚,,證據確實、充分,,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,。2019年3月中旬,該院對此案向審判機關提起公訴,。 (記者 李明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