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心、糾結、困惑,。8月26日,,辦理離職手續(xù)后,35歲的沈陽女教師陳媛在學校班主任工作群里發(fā)了一段長長的文字,。“讓我放棄教育的良知,我還不如個點讀機……”去年12月,,她因?qū)W生花錢雇他人代寫作業(yè),,罰其抄寫30遍,家長以“變相體罰”為由狀告到區(qū)教育局,。學校對她停薪留職,,并要求她向?qū)W生道歉。(9月13日《工人日報》)
如何對學生進行管束,,已經(jīng)成為令不少教師糾結的難題,。管得嚴,擔心因此產(chǎn)生不必要的糾紛與麻煩,,對自己造成不利影響,;管得松,學生就會調(diào)皮搗蛋,,擾亂課堂秩序,,對不起自己內(nèi)心的責任感。老師的職責是教書育人,,不但要講授知識,,也要培養(yǎng)學生健全的人格品德。對學生進行恰當,、適當?shù)墓苁?,對學生的不當行為施以合理的懲戒,是教育的一項重要內(nèi)容,,也是確保正常教學秩序的必要措施,。
當前,老師不愿管,、家長不讓管,、學生不服管這種脫離教育正軌的怪現(xiàn)象確實存在,而且對正常教學秩序造成了不利影響,。自古以來,,老師管教學生本是天經(jīng)地義之事,這是維護教學秩序的需要,,也是幫助學生糾正偏差,、塑造正確價值觀的重要方式。如果老師都不敢管學生,,那么在放任自流的環(huán)境下,,學生的錯誤得不到及時提醒與糾正,日積月累,,小錯很容易釀成大錯,,甚至大禍。
隨著社會的發(fā)展和進步,,學生與老師之間的關系更加強調(diào)平等與尊重,。但這種人格上的平等與尊重,,并不能因此而剝奪老師正常施教的權利。近日,,中共中央,、國務院印發(fā)《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(zhì)量的意見》,明確提出老師有教育懲戒權,,顯然是為了糾正一段時期以來人們在觀念上的一些偏差,,為老師安心從教提供了有力保障。
當然,,教育懲戒權并不是沒有底線和邊界的,,允許懲戒學生并不意味著可以肆意體罰學生。懲戒的方式是多種多樣的,,比如對學生進行口頭批評,、給予適當?shù)膽土P,目的是為了讓學生認識到行為的錯誤,,達到抓早抓小,、防微杜漸的效果。其實很多家長并不是反對教師懲戒和管束孩子,,只是擔心教師會過度體罰,,進而給孩子造成嚴重的傷害。這就需要為教育懲戒劃定合理的邊界,,老師針對什么樣的情況,,可以采取什么樣的懲戒方式,都應該制定合理明確的標準,。這樣既能夠讓老師有章可循,,也可以讓家長感到放心,從而緩解由此引發(fā)的矛盾,,營造更加文明和諧的教育環(huán)境,。
教育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,當老師能夠安心施教,,家長能夠放心送教,,學生能夠誠心受教,,整個教育的質(zhì)量才會有所提升,,這對于整個國家和民族的未來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。